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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微课堂】《工会法》解读 坚持党的领导是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 ——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解读之一

( 2022-08-11 09:15:50)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市总工会大力开展“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合汕尾日报社开设“普法微讲堂”专栏,以问答形式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推出系列解读,力求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让我市各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更好地理解新修改的《工会法》,准确把握、正确运用工会法,理解立法精神和意图。

工会法是明确工会法律地位、确定工会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是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2022年1月1日,新修改的《工会法》正式施行,这次工会法修改的内容涉及工会工作方方面面,涵盖突出坚持党的领导、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体现中央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新要求等方面,有诸多亮点。今起将刊发公众比较关注的一些问题解读,敬请垂注。

问:如何理解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答:党和工会的关系,本质上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和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由党和工会的性质决定的。党通过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工会全面履行各项职能,组织、动员和团结广大工人阶级群众,投身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实现党的奋斗目标。

本次工会法修改的一个鲜明特点是突出坚持党的领导。新修改的《工会法》指出,“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把工会坚持党的领导写入工会法,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是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有力保障。

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必须从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出发,把贯彻党的主张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紧密结合起来,在政治上坚持党指引的方向,在思想上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在组织上接受党委的领导,通过工会的决议、政策等,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决策部署真正转化为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

问:工会如何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

答:“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是本次《工会法》新增加的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团结动员亿万职工积极建功新时代,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加大对职工群众的维权服务力度,深入推进工会改革创新,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开创新时代我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新局面。”“群团组织必须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坚持为党分忧、为民谋利,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所开展的各种活动。”

坚持党的领导是具体的,是重大的实践问题,是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要承担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教育引导职工群众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作出贡献。

实践中,工会应当协助用人单位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加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引导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职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车间、进学校、进教材、进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引导广大职工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打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以理想信念教育职工,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继承发扬伟大建党精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在广大职工中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深入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深化“四德”建设,展示新时代职工文明形象。

汕尾日报记者  邓良琼  整理
市总工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