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警示: 采食野生蘑菇中毒进入高发期 各地需加强防范
( 2026-03-31 09:56:08)
汕尾日报讯(记者 梁水良)当前正值野生蘑菇生长繁殖旺季,误采误食中毒事件进入高发期。2026年3月25日,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通过省预警中心联合发布紧急警示:近期,我省已发生多起因自行采食野生毒蘑菇导致的中毒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全省各地均需高度警惕,加强防范。
监测显示,随着春季气温回暖、湿度升高,山区、林地、公园乃至城市绿地中野生蘑菇大量生长,其中可能混杂多种剧毒菇类。汕尾市由于气候湿润、山林资源丰富,野生蘑菇生长条件适宜,存在较高的误食风险。当地疾控部门特别提醒,汕尾山区、丘陵地带常见的某些有毒蘑菇品种(如“白毒伞”)与可食用菌菇外形相似,极易混淆。许多民间流传的“鉴毒”方法并无科学依据,凭经验采摘食用风险极高。
专家强调,野生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后可能引发急性肝、肾功能衰竭,致死率高,且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近期省内多起中毒事件均源于市民在郊游、登山时随意采食,教训深刻。市民在前往海丰莲花山、陆河等景区及周边山林游玩时,务必做到不采摘、不触碰野生蘑菇。同时,切勿在农贸市场、路边摊点购买来源不明、无法识别的菌菇。
目前,相关部门已加强中毒事件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值守。省食药安办、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再次强烈呼吁公众: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与安全,请坚决做到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野生蘑菇。一旦误食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幻视等疑似中毒症状,必须立即携带剩余蘑菇样本,尽快就医,并告知医生蘑菇食用史,为对症救治争取时间。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防范野菇中毒关键在于不食。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公众务必克服侥幸心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尝鲜”冒险,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