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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御“桦加沙”|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 明确处罚标准 防范价格违法行为

( 2025-09-23 10:44:45)

汕尾日报讯(记者 张文滨)922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台风“桦加沙”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应对第18号台风“桦加沙”影响,保障蔬菜、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防范价格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遵循公平诚信原则,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服务。在明码标价上,需做到价签齐全准确、货签对位,严禁标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费用,杜绝低标高结、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告诫书》明确禁止借台风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以及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同时列明处罚标准:违反明码标价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价格欺诈最高罚50万元;哄抬价格最高罚300万元;串通操纵价格最高罚500万元。

据悉,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台风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和监测,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经营者将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进行公开曝光。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市民可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