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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⑨】擦亮法治“为民服务”底色 以便捷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助力汕尾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晓生做客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与网友互动交流

( 2025-06-19 15:02:41)



近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晓生围绕“擦亮法治‘为民服务’底色,以便捷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助力汕尾高质量发展”主题,做客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网友在线互动交流。林晓生表示,近年来,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全力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积极指导全市打造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891个,其中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2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834个,实现了区域全覆盖,为公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和指引。同时,依托省统一运营的12348电话热线平台,面向社会提供7×24小时全年无休的服务;组织72名律师、3名公证员和5名司法鉴定人进驻广东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确保每日至少有4名人员在线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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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现场。


主持人问(以下简称“问”):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又是如何保障民生的?

林晓生答(以下简称“答”):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服务、行政复议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当前,人民群众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能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我市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给广大群众提供了许多便捷举措,具体有哪些成效呢?

目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加快整合”“加快建成”为目标,实现了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全面融合,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4年,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4名,1名律师获得202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法律援助案件评估优良率位居全省第三。“热线、网络、实体”三大服务平台零投诉,群众满意度达100%。今年以来,广东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值班律师共提供法律服务3000余次,律师值班率、群众需求响应率每月排名均居全省前三;我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群众咨询超3万人次,办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2万余项。


公证服务贴近民生福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市在公证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公益性是公证的天然属性。做好公证工作必须不断降低服务门槛,扩大服务范围,让更多群众受益。近年来,汕尾市司法局以服务企业和民生需求为导向,不断延伸拓展公证服务模式,打造具有汕尾特色的公证体系样板。

创新服务模式,率先推行“公积金+公证”服务窗口。 在全省率先推行“公积金+公证”服务窗口,让群众在办理公积金继承公证事项时,可以同步向海陆公证处申请公积金死亡提取登记,查询、获取被继承人的公积金缴存信息,办理继承权公证以及提取公积金等业务。

优化服务供给,温情打造“适老化”服务链条。 健全对老年人群体减免公证收费机制,针对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予收取遗嘱公证费用,切实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推出遗嘱公证“幸福留言”服务,创建“老年人优待服务窗口”,配备老花镜等便民设施,有效帮助老年人群体在信息化发展中跨越“数字鸿沟”。

提升服务效能,精准推出“2+4+4”助企服务举措。 聚焦便企利民,免收公证法律咨询服务和公证书邮寄服务两项公证业务费用;开通“急案优办”、“一对一”服务、涉外“代办服务”四条绿色通道;推出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全天候全时空服务四项定制服务,全方位打造助企纾困公证服务体系。


村(居)法律顾问应如何结合自身优势,在“百千万工程”中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在融入“百千万工程”方面,我局主要是以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治体检、法律援助为切入点,引导驻村(社区)律师当好“法治四员”,为村(居)全方位、多角度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

发挥法律法规“宣传员”作用。依托“乡村振兴法治课堂”,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对各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定期到镇(街)、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宣传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村民法治意识和观念。

发挥矛盾纠纷“调解员”作用。协助村委会现场妥善解决群众婚姻家庭、土地流转、邻里关系、宅基地、承包地等矛盾纠纷问题,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前化解。

发挥乡村治理“参谋员”作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合规合法经营法治体检,协助村(社区)起草、修改和审核村规民约、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和其他涉法事务,帮助村(社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发挥法律服务“勤务员”作用。为基层干部和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对涉及劳务、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写法律文书或诉讼代理,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共为基层单位和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各项法律服务近4000件。


什么是人民调解?什么样的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范围呢?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它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诉讼外调解形式。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凡是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涉及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都属于民间纠纷,都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处理。例如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纠纷,以及土地承包、村务管理、物业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复杂的矛盾纠纷,都可以申请人民调解。目前,我市已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调解网络,全市镇(街)设立调解中心,各村(社区)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自然村、村小组设有调解小组并配有人民调解信息员。群众如有纠纷,可根据属地原则,由一方当事人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调解。申请形式既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我们的人民调委会将及时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


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他们普遍存在咨询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我市有哪些情形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呢?

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特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例如,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当事人等。

第二类是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部分案件当事人: 例如,刑事诉讼案件的被害方,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当事人,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

第三类是不受经济困难限制的当事人: 例如,遭受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

法律援助的范围比较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都作了明确规定,在此不一一列举。


市司法局下来对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有什么规划吗?

今年,司法部办公厅印发了《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把握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任务,以均衡发展、满足需求、融合提升、全面规范为导向,进一步整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资源,在提升服务质效、提高供给水平、推动协同发展、夯实工作保障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把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我们将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聚焦群众关心的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加强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热线、网络、实体平台融合发展;探索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服务模式,持续开展好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率,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以下为网友互动环节)


(网友“壹一”): 平时上班比较忙,没有时间亲自办理公证,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吗?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网友“左边的黎”): 要出国,需要办理出生公证,如何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公证需向户籍所在地(或出生地)公证机构申办。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父亲、母亲的身份证;

本人、父亲、母亲的户口本;

出生证明: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户籍管理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或结婚证明材料;

本人小2寸照片;

根据个案情况,公证员审理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网友“小鱼66”): 想寻求律师帮助,应该去哪里?

可以拨打12348热线电话,随时有律师接听;也可以到线下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去咨询。同时,我局在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采取律师公益服务的形式,选派162名律师担任我市863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如果有需求,可以通过“善美村居”小程序的法律服务专区留言或者直接联系律师寻求帮助。


(网友“陈秋鸿”): 想要申请法律援助,但是经济上存在困难,需要带什么证件材料?

公民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需要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将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一般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公民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应主动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经济困难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经济困难的其他材料;

与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主要是能够证明案情的相关材料)。


(网友“小张先生”): 办理遗嘱公证,请问海陆公证处可以办理吗?遗嘱公证又是如何收费的?

我市所有的公证处均能办理遗嘱公证。您可以前往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59-160号窗口(海陆公证处地址)办理。公证处将根据省发改委和省司法厅共同制定的《广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表》收取公证费。

记者:彭子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