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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旅游乱象 汕尾发布旅游维权指南

( 2026-05-12 09:53:15)

汕尾日报讯 (记者 梁水良)5月8日,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正式对外发布《汕尾市旅游维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整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行业顽疾,全方位保障游客合法权益。该举措标志着汕尾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化,为广大游客送上一份清晰实用的出行维权宝典。

随着文旅市场持续回暖,出游人次稳步攀升,个别地区出现不合理低价游、诱导购物、强制消费等不良现象。针对行业痛点,汕尾市文广旅体局精准施策,从出行前防范、旅途中取证、行程后维权三大维度,搭建起全流程、闭环式游客权益保障体系,进一步擦亮汕尾放心旅游城市名片。

行前审慎甄别,规避低价消费陷阱

《指南》明确提醒,游客选择参团出行时,务必核验旅行社资质,确认商家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认准正规经营主体。自2026年3月31日起,汕尾全市统一启用新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需留意规避“准星级”“特色餐”等模糊、笼统表述,仔细核对行程细则,坚决抵制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切勿因贪图优惠陷入消费圈套。

行中规范处置,留存证据理性维权

旅行途中,若遭遇导游无证上岗、擅自更改行程、强制诱导消费等违规行为,《指南》建议游客保持冷静、礼貌拒绝,坚持全程留痕取证。游客可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凭证,并依据情况及时求助。一般消费纠纷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遇到人身威胁、敲诈勒索等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报警处置,切实保障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

行后便捷维权,落实先行赔付机制

为畅通维权渠道,《指南》梳理公布多渠道投诉路径,游客可联系签约旅行社协商处理,亦可拨打12345政务热线、12315市场监管投诉热线,或致电汕尾市文广旅体局执法监督科(0660-3213138)反映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行程结束30日内,游客可要求旅行社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货款;针对查实的强制消费违规行为,可启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先行赔付,大幅压缩维权周期,提升纠纷处置效率。

此次《汕尾市旅游维权指南》的发布,既是汕尾市优化旅游营商环境、规范行业秩序的重要举措,也是城市文旅服务精细化升级的直观体现。下一步,汕尾将持续加大旅游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常态化整治行业乱象,以严格监管守护文旅口碑,全力打造安全、透明、舒心的高品质旅游环境,助力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