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丰民办教师史话
( 2022-04-09 10:04:23)
○ 罗新焕
上世纪50年代后期,是新中国成立不久又经过几年抗美援朝战争的时候,国家百废待兴,国民经济基础还相当薄弱,要办好很多事业都力不从心。这样,国家只能采取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政策发展多个行业。如,发展教育事业采取公办民助、大量招收民办教师到学校任教的政策,就是其中很有代表性的一个例子。当时。我们海陆丰地区(现汕尾市)的教育事业也是这样大量地招收过民办教师。
(一)
1957年之前,在海陆丰地区就有人任代课教师。陆丰县河田镇河北村罗盛畔在1957年就到某校代课。1958年,由于当地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学生人数剧增,公办教师人数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海陆丰地区便执行国家政策,从社会上招收民办教师。民间习惯把民办教师称为“民办老师”,简称“民师”。也称其“教民办”。顾名思义,民办教师就是在“民办学校”任教。但,这里所说的民办教师一般是在家乡的国立公办小学和公办教师混合在一起任教。民办教师户口还在原地,一般都是在农村,身份还是农民,是个临时工,待遇是每月补助200至300工分,补助十几元现金。1960年代,有些地方的民办老师工资靠收所教的学生学费包干解决,每月30元以下;学费收不足工资就少。1978年,陆丰县(含陆河)有些地方民办老师每月补助13元,补助工分180至300不等。补助工分多少由各个大队自行决定,工分拿回民办教师所在生产队参加核算分配。1980年,分田到户后,因工分无法参加生产队的分配,河田公社民办教师的工资由公社统筹解决,每位民办教师每月工资28至34元不等。民办教师的工资低,很难晋升,口粮靠生产队分配。1980年起,他们靠自己耕田种植粮食,生活非常辛苦。各校聘请的代课教师工资由各校解决。
(二)
1958年,一个大队吸收约4名民办教师。如:陆丰县河田公社宝山大队的民办教师就吸收4人。
1977年前,及后来的一些时候,招收民办教师的工作由各个大队负责。大队有权撤销某个民办教师的资格。
1978年秋,河田公社向社会招收民办教师,实行统一集中考试,在职民办教师和社会青年都可以参考,择优录用。被招进的人大部分被定为“民办教师”,有个别人被定为“代课教师”。当时,民办教师是小学教师的主力军,占百分之六七十。如:1978年秋,河田公社河北小学共有8位教师,民办教师竟有6人。很多小学是民办教师负责毕业班的语文、数学科任,有的还代理教导主任。民办教师的生活、工作确实是非常辛苦,有的一个星期担任25节课左右。有的分校民办教师教一、二年级复式班,课程全包。但,他们不畏辛苦,积极工作,一边工作,一边自学业务知识和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函授,或到师范进修,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刻苦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努力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受到社会的好评。
1960年代,各地师范学校举办中师函授班,提高公民办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1982年,陆丰县教师进修学校举办中师函授班,使很多公民办教师的学历达到中师水平。
1979年秋,河田公社河北小学研究一个数的读法,就是一次很有意义的教研活动。1979年,本人也是一名民办教师,教小学三年级数学。在教“6005000”等的读数时,按上一年省编教材的读法教,读成:六百万五千。但,同是民办教师的罗瑶池按当时国编的教材读法,说要把它读成“六百万零五千”。后来,罗利庵、罗冬梅、罗碧玉老师、罗秀琼校长和河田中学的彭晋欣老师也参加了讨论、研究,各有各的依据,哪一方都不能说服对方。于是,由罗新焕执笔,署名“罗新池”,写信给人民教育出版社,由他们裁定。该社回信说,国编教材读成“六百万零五千”是对的。他们也肯定了省编教材的读法,如人们常说“十万八千里”。不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要读成“六百万零五千”。收到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回信后,大家统一了认识,提高了教学业务水平,感到由衷的高兴。
(三)
从1958年开始招收民办教师起至1972年,政府都没有吸收民办教师转为正式公办教师。
1973年,陆丰县开始吸收少量民办教师转正。1974年。陆丰县吸收13名民办教师转正,全部提拔为小学校长。
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很多民办教师参加大学、中专考试被录取。然后,他们取得公职。有些人甚至成为厅级领导干部。
上世纪80至90年代,有些民办教师参加乡镇干部招聘考试,被录用为乡镇干部。
1986年,惠阳地区教育局指示各县师范或教师进修学校在各县举行“民师班”招生考试,达到中师水平的民办教师均可参加考。陆丰县招收了一个“民师班”不脱产进修,两年后学员全部转为公办教师。
1987年,具有中师文化水平、教龄10年以上的民办教师可参加转正考试。通过考试,很多民办教师被转正。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广东省为了解决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出路,给予1993年3月27日前入队、且在职的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进行转正考试,大部份人都被转正。对没有被转正的给予经济补助。从此,公办学校已不存在民办教师。
本世纪10年代末期,广东省给予在职的代课教师转正考试,很多人被转正。从此,公办学校理论上已经不存在代课教师。
上世纪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部分民办教师因其所在学校民办教师超编,或因其他原因被辞退;有些因为工资待遇低,又感到转正遥遥无期,便辞去民办教师职务,转行干别的工作。
2016年冬,广东省对“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汕尾市在册的人数众多。2018年起,省政府每年给予男的达到60周岁、女的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每月给予经济补助。但,很多民办或代课老师没有等到这一天就离开人世,真是惋惜啊!
广大民办及代课教师为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为祖国的发展强大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人们永远不应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