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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河田镇: 严禁耕地撂荒 力促春耕生产
  • 2026-03-0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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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日报讯 (记者 梁水良)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生产,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于2月27日发布《关于禁止撂荒耕地和号召春耕生产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以“长牙齿”的硬措施整治耕地撂荒,并出台一揽子惠农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户应种尽种,迅速掀起春耕生产热潮。

针对耕地撂荒问题,告知书明确了整治时限与措施。要求各农户对未流转的承包耕地,如确无能力自耕,须在3月5日前自行落实代耕代种。逾期未处理的,将由镇、村或村民小组统一组织引进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代耕,且无需向原承包户支付租金,种植收益归实际耕种者所有。此举旨在倒逼土地有效利用,杜绝耕地闲置。

告知书同时重申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明确连续弃耕抛荒将面临承包合同终止、取消地力保护补贴等后果,体现了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政策刚性。

为正向激励春耕生产,特别是稳定水稻种植面积,告知书公布了力度可观的补贴政策。对种植早稻50亩及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县财政给予每亩300元的直接补助,并在项目安排上予以优先支持。此外,对通过“耕地银行”流转“黄区”“红区”撂荒耕地种植早稻的,还可分别叠加享受每亩100元、200元的专项复耕补助。县财政还将全额承担水稻政策性保险的农户自缴部分,并引导金融资源向种粮主体倾斜。

河田镇人民政府在告知书中号召广大农户积极响应,迅速行动,自觉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全力投入春耕生产,为保障粮食安全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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