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陈茂辛 通讯员 李雨清)近日,汕尾海警局在湖东对开风电附近海域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案件,查扣港澳流动渔船一艘和捕捞网具、渔获物一批,抓获涉案人员12人。
当天22时许,该局执法艇在湖东对开风电附近海域巡逻时,发现一艘正在使用电鱼底捕捞作业的港澳流动渔船,海警执法员随即拉响警报,责令其停船接受检查,嫌疑船拒不停船且加速往外海逃逸。追击过程中有船员疑似在破坏网具并将渔获物、电鱼工具丢弃海中,企图毁灭证据。在追击近两小时后,执法人员成功将涉案船舶截停并依法登临检查,船上人员现场无法提供任何船舶证件,该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汕尾海警局提醒广大海上作业船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七十三条明确,阻碍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采取危险驾驶、设置障碍等方法驾驶船舶逃窜,危及执法船舶、人员安全的,海警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