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黄楚娟) 连日来,有不少市民向本报记者反映,每到夜晚,总能听到断断续续的烟花燃放的声音。燃放烟花,不仅影响空气、污染环境,也是影响市容市貌,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和加大执法力度,取缔烟花售卖点,杜绝燃放烟花行为。同时,希望市民能够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建文明汕尾。
城区人造沙滩上的烟花残骸。
汕尾日报记者 许楚璇 摄
据了解,自元旦以来,一些市民喜欢到市区海滨大道、人造沙滩、善美广场等地燃放烟花。有买就有卖,城区有不少商铺存在售卖烟花的现象。记者在走访的商铺中发现,有不少商铺表面上都是没有销售烟花,但当记者开口询问是否有烟花时,商户都表示有,同时指引记者到店铺里面去拿。除此之外,记者还了解到,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的现象也是十分普遍,有的卖家还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针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城区人民政府早在2021年就发布了为期三年的《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许愿灯)的通告》。《通告》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在全区范围内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和孔明灯(许愿灯),全区行政区域内均为禁燃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燃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许愿灯)。
城区人造沙滩边树立有禁放烟花爆竹的警示牌,但仍有个别市民不自觉,对警示内容视而不见。
汕尾日报记者 许楚璇 摄
在采访中,多数市民认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为了能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对此,大家表示十分赞成。市民林小姐说:“对于燃放烟花爆竹,感受最深的就是,感觉到整个空气中都充斥着刺鼻的火药味,并且这些燃放后的粉尘和味道既不利于我们的身体健康,更是直接污染了空气环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从源头上处理烟花爆竹。”市民罗先生也认为,虽然燃放烟花爆竹有着悠久的历史,也是人们庆祝节日的方式之一。但燃放烟花爆竹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极易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希望市民们能够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建设文明汕尾出力。